倫敦遊記(一):看不見的城市

去倫敦的前一晚,我想了很久旅途上應該看什麼書,不想看太政治的、太沈重的、太催淚的,最後在書櫃上選了一本關於旅遊的書,Italo Calvino 的 Invisible Cities。

出發前不只一個朋友跟我說,倫敦並沒有他們所想的那麼有文化,叫我做好期望管理。

到埗第二天,我去了Tate Modern,那邊商店的店員看到我手上拿著的書,說他也很喜歡,問我有沒有讀過作者的其他著作,我說還沒有,這本書也不淺,他說對呀,作者把真的說的好像是假的,假的又被他說成真的一樣,我說這才是Invisible Cities嘛,他笑了。

那個週六,我去了Notting Hill也順便逛一下Portobello Road Market,在二手書店買了一本I Choose Peace,關於Bernard Shaw和戰爭的回憶。然後帶著那本書匆匆趕去音樂節 ,旁邊再旁邊的男生說這本書好像很有趣,問我借來看,然後他看著Shaw的生平又感嘆說,這會不會太悲哀呀?同時另一邊的老伯說他很興奮,因為終於看到Future Islands,還一直比搖滾手勢。

昨天吃晚飯的時候,侍應說他來自西班牙,我們談政治,他說他是左派(leftist),然後說起加泰隆尼亞和直布羅陀,還有中港、中台關係,他都毫不陌生。

最深刻的還是跟房東的對話,他是一名導演,不算很有名,但能在IMDB搜尋到也很不容易了。他說他也愛村上春樹、王家衛,還很喜歡韓國電影,我說《下女誘罪(下女的誘惑/小姐)》拍的真美,他也興奮地贊同。

基於這些交流,我確實很難認為倫敦人比我想像的缺乏文化,在我去過的講英語的國家中,最喜歡聊天、最不忌違講政治的、涉獵文化藝術最多的,真的非倫敦莫屬,更不用說那邊有藏品最豐富的博物館及藝術館(他們說許多文物都是不義之財,不應覺得驕傲)。

臨行前,我寫了一封信給導演房東,也把帶去倫敦看的書留給了他,我說”What happens in London, stays in London”,他回覆說這本書他沒看過,但改編自這本書的話劇是他最最喜歡的,真巧合。

這本書把旅遊的經歷說的很浪漫,浪漫不是因為豔遇,而是因為作者說,人總帶著許多想象、假設來到一個新城市,旅遊的所見所聞必然改變人原有的印象,並為該城市的種種符號添上新的意義,因此在你踏足新城市的那瞬間,腦海裡那個城市的面貌也會隨之消失。

“Memory's images, once they are fixed in words, are erased," Polo said. "Perhaps I am afraid of losing Venice all at once, if I speak of it, or perhaps, speaking of other cities, I have already lost it, little by little.”

對於倫敦,我就只寫那麼多,讓其他記憶在腦海裡保鮮,希望你們探索過後,也會喜歡倫敦。

分享一部在Notting Hill取景的電影,《摘星奇緣/新娘百分百》,雖然劇情很cheesy,但每次看還是覺得很浪漫,光是把男主角設定為又紳士又幽默卻又愛面子的獨立書店店主,已經夠「英倫」了吧?

最記得有一幕落難明星躲到了男主角的家,問”Can I stay for a while?”,男主角回答”You can stay forever.”

再聽一首The Beatles 的 In my life,關於城市、人與回憶的歌。

There are places I remember all my life
Though some have changed
Some forever, not for better
Some have gone and some remain

Band of Outsiders (1964) by Jean-Luc Godard​​​​​​​

倫敦遊記(二):Band of Outsiders

朋友常說,我經常能遇到跟你志趣相投的人真的好真幸運。我說啊,其實碰到的也有許多志趣不相投,只是跟他們沒話聊,也就自然沒東西寫了。

昨天在倫敦往V&A博物館的路上,遇到兩個男生,目測應該分別是非裔跟亞裔的Eddie跟Marco,Eddie率先自我介紹,說他在巴黎長大,然後隨家人移民到美國,現在來歐洲旅遊,途中遇到來自韓國的Marco,決定一起遊玩,他問可不可以跟我一起去博物館逛,我不好意思拒絕。

我只是簡單的說了一下自己來自香港,沒想到聊了沒幾句,他竟然問:「你的英語怎麼這麼好,你讀英文系嗎?」我說沒有,英文也不算真的很好。「天啊,原來中國人的英文可以講得那麼好,你們不是都學中文的嗎?」Marco在旁邊說,香港跟中國大陸的教育好像不一樣喔。我心想,現在大陸講好英文的人應該多到可以嚇死他們了吧?

Eddie說他很喜歡東京,在東京留了半年,我說我也喜歡東京,問他有沒有看過《迷失東京》(Lost in translation),他說有啊。我說有許多人評這部電影的時候,都說它充滿對美國人及日本人的刻板印象(stereotype),問他同不同意。他說,他沒有想那麼多歧不歧視的問題,只覺得電影好笑,就像《火拼時速》(Rush Hour)中的Chris Tucker跟成龍,於他而言也不是什麼小丑或被歧視,只是好玩而已。他也說,身為黑人他其實很開放(open-minded),不會覺得人家經常歧視自己。

我想,他可能誤會了我的問題,又或許根本沒有看過《迷失東京》,電影可被視作「好笑」的,大概只有前四分之一吧,後來都是感情戲啊。

逛到表演藝術方面的展品時,Eddie說他以前也是唸戲劇的,但競爭太大所以隨後也就放棄了,在荷李活連端餐盤的都有可能是演員。我問,就像La La Land那樣嗎?他說對,那是一部好電影。

他們問我還去了那些博物/美術館,我說我最推薦Tate Britian和Tate Modern,感覺他們把藝術品陳設得很用心,收藏也很有意思,但他們好像沒有在聽,Eddie又迫不及待的開口說:「那你一定要去羅浮宮,你會喜歡的!」我說有一部關於羅浮宮的電影也是蠻有趣的,叫Bande à part (Band of outsiders),裡面有一幕二男一女用跑的把羅浮宮逛完,挑戰最快逛完羅浮宮的記錄。他說有看過,然後問我在哪裡看的。因為他對電影的劇情隻字不提,我猜他其實沒看過這部電影吧?

最後Eddie要了我的電話號碼,他看到852覺得很奇怪,說:「我一直以為中國的國家代碼是2耶,因為美國第一中國第二嘛。」我笑說,中國政府可能覺得她已經是第一了,至少在某些方面,他好像有點不高興,說美國經濟地位無可代替。

我們在博物館逛了一個小時,當中Eddie大概說了40分鐘。跟他們道別後,我回去繼續逛,然後遇到一個拿著相機的英國男生,說他想在一個羅馬雕塑旁擺同樣的姿勢,想我幫他拍個照。我在離他三米遠的地方幫他拍,一張是四周無人的,另一張則是許多人從他的四方八面穿梭,他默默的定在遠方。他說他很喜歡多人的那張,我說我也是。懂的人,一張照片就會懂。

以前我會覺得無知的人可笑,現在反而覺得他們可憐,把英文講得好的華人當成奇珍異獸、逛博物館只顧聊天沒有看藝術品,甚至看不起自己國家以外的人,還有不好好看電影的人,其實真的好可憐。還有,早期的成龍的確很努力,耍功夫耍到荷李活也很厲害,但他的確是小丑不是嗎?只是現在更好笑而已。

雖然我們只有一個小時的交往,但我感覺那個小時比一輩子還要長,大概這就是白髮如新的意思吧?有些人注定會成為outsider,那跟國籍膚色無關,只是緣分使然。

在英國當然要聽英倫樂團,今晚點播Arctic Monkeys的Only ones who know,懂你的人或許就只有那麼幾個,記得要珍惜。也希望在巴塞羅納看Arctic Monkeys的朋友們看得開心。

說起英倫樂團,許多年前看雜誌,訪問一香港男團,記者問其中一員喜歡聽什麼音樂,他說最愛英倫搖滾,記者問例如什麼樂隊,他說Green Day,記者也原文直錄且出版了,你說,無知是不是很可憐?
東京遊記:深夜食堂

在東京的最後一晚,突然想喝清酒,在網上找了一下有名的清酒吧,卻沒有一家特別感興趣,有時候我看那些解釋文字甚至懷疑作者自己到底有沒有去過。然後發現飯店附近也有一家清酒吧,小小的,感覺有點像外國的小酒館,也實在有點餓了,就進去看一下。

週三晚上竟然如此滿啊,我被安排坐在唯一的空位,在吧檯前。老闆大概四五十歲吧,看得出來年輕的時候是個大帥哥,他用流利的英文跟我說那晚是Special Wednesday,其實就是付一個定額(好像是3000円)就可以嚐遍酒館的清酒。雖然知道自己喝不了多少,但有他介紹肯定可以學到很多,所以就告訴他自己的口味,就是甜還有不要太濃,但是也要有米香,然後拜託他隨意推薦一下。

「沒問題,肚子餓了吧?」我說是啊,有什麼好吃的?「知道你拿不定主意,就交給我吧。」等待食物的時候,老闆太太已經端來了第一杯酒,的確是我喜歡的果香。「你是哪裡來的?」香港。「那你會普通話嗎?」還可以。「小心的普通話怎麼說?」然後我大笑,難道是某些講普通話的人很不小心嗎?他學得很好,然後又問我廣東話怎麼說,然後依然學得很好。

說著說著食物就來了,竟然是一個拼盤,上面有馬鈴薯蓉、香腸、火腿跟起司,調味剛好,該下的香草、蜜糖、醋跟橄欖油都有下,是非常適合下酒的頭盤。

你很有語言天份喔!「我以前在美國讀大學,後來做生意還學會了俄語很泰文。」果然是個有故事的人,他說他在泰國生活了十幾年,我用泰式英文的語氣說了「ten baht」(十元),逗得他哈哈大笑。

這個時候清酒已經喝了兩三杯了,他拿出了田酒,我當時已經覺得很感恩,田酒是我其中一個最喜歡的酒造。然後他問我「要不要喝一下十四代啊?」我興奮的說當然好,香港賣很貴喝不起。他一邊倒酒我一邊說「もっともっと」,然後他又笑了。

後來他端出了一些熱盤,吃完還是覺得好餓,他說要不要嚐一下全日本最好吃的泰式香葉肉碎飯,那可是我的最愛啊,然後他就在我面前很認真的炒著,再煎個荷包蛋,味道沒有泰國的那麼辣,但真的好好吃,我現在還清楚記得那個飯的味道,以及他得意的模樣。

臨行前我預祝他聖誕快樂,他回應說:「聖誕快樂,近年看到一些關於香港的新聞,希望香港美麗如昔,加油。」

我很少看漫畫,但有看過《深夜食堂》,每個小故事的尾聲都讓我好感動,感動不是因為那些美食,而是作者及主角透過美食所傳達的人情味,很溫暖,後來的電視劇(這裡說的當然是日版)版本也給我同樣的感覺。

「最期待的事往往不在期待中發生。」

或許就是這樣吧,那家小酒館,以及店長一家人,成了我這次東京之旅最驚喜最美好的回憶。

點播Cat Power的The Greatest
北海道遊記:遇見長谷部
帶媽媽去旅行是一件雖然幸福但很累人的事情,因為媽媽們都可以逛很久,而且她們想看的跟我們想看的似乎都不一樣,出發前我期望管理自己,這趟旅程是屬於媽媽的,只有晚上媽媽睡了之後的時間才是完全屬於自己的。
在札幌的最後一個晚上,我們找了一家可以抽雪茄的酒吧,其實市內不乏可以抽菸的地方,選那家酒吧的原因是因為它的名片特別美,只有六種淨色的搭配,上面寫著”Rhum is better than a warm trombone”,看來是一家萊姆酒吧,反正沒有好好喝過萊姆酒,就去那家見識一下吧。
走過一段又一段的雪路,終於來到了店門口,推開店門看到三位在抽菸的男生,還有帥氣的老闆。店面的牆是橄欖綠色,牆上掛著一些紐約街拍照片,一列萊姆酒之下藏了許多黑膠唱片,看來以爵士樂為主,老闆面前有iPad跟mixer,觀察了他十幾分鐘,發現他每首歌都是按照當時的心情播放,黑膠唱盤跟iTunes交替使用著。
他問我們想喝點什麼,我們請他隨意推薦就好,一直以為萊姆酒是用來做甜品的,沒想到原來大有學問,製作過程跟威士忌一樣複雜,他為我倒了一瓶十五年的,喝起來很香很順,而且是我喜歡的陳腐甜味,讓我好驚豔。
其他客人離開後,我們開始跟店主聊天,「好驚人的黑膠收藏啊,它們都是你在日本收集的嗎?」我問。他說那是他在法國尋找萊姆酒時順道買的,而牆上的照片則是他以為好年輕的攝影師朋友拍的,以前當了十五年調酒師,沒想到初嚐陳年萊姆酒就愛上了,因此決定自己開酒吧,賣自己喜歡的酒,播自己喜歡的音樂。
我告訴他自己最近也辭職了,新工作則是關於陶藝的,他跟我說恭喜,還說他有一位調酒師朋友幾年前也辭職了全職做陶,現在是札幌最有名的陶藝家。然後我們說起了茶道、書道、劍道,同行人是寫書法的,也算跟日本書道相關吧,店主說他則是跟劍道有關,因為織田信長的劍,是由他祖先所造的,他們家姓長谷部。
「那你也會造劍嗎?」他說過了這麼多年,這門手藝早就失傳了,但他打算開始把它給學起來。後來我們談起了電影、漫畫、動畫、插畫,因為我們不懂日語的關係,有些時候要把漢字寫在杯墊上溝通,算是我們第一次「筆談」吧。
《天與地》是我們最喜歡的日本古代戰爭電影,他也很喜歡,說電影的預告片美到不行,真的,就算沒空看電影也請大家看一下預告片,好值得。
最後點播民謠吉他手Quique Sinesi的作品Danza Sin Fin,跟他聊天時酒吧播放的正是這首,我說這首歌充滿著鄉愁,他突然安靜了,閉起雙眼聽音樂,後來才告訴我們Quique Sinesi曾經來過札幌舉辦音樂會,只有250位觀眾,大家屏息靜氣聽他的演奏,他聽到這首歌,想起那場表演,說好懷念啊。
大概這就是鄉愁吧。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