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成王,也不敗寇》

意識到自己開始要參與不同的應酬的那刻,我知道我切切實實的成為了一個社會人。

小時候沒有什麼「應酬」,參加任何聚會(首先,以前可以選擇不參加),都可以做自己,玩啊畫畫啊甚或睡覺啊,主人家都不會介意,因為他們不會跟小孩計較。我小時候倒也沒有那麼皮,但很不會說場面話就是了。

我的工作本身所需要的應酬不多,但因為家人跟朋友圈的關係,最近去了幾個讓我印象深刻的聚會,遇到幾位有趣的人,想在這邊跟大家分享。

曾經有位朋友教我跟人握手的時候,手必須得用力,同時要看著對方的眼睛,以表誠意。每次握手,我都特別注意自己儀態,以及對方的應對,是為我對他/她的第一印象。

在一位藝術家的壽宴上有一位前高官,跟他握手時,他比我還要用力、爽快,眼神親和且充滿自信。跟他聊天是舒服的,談起世界盃時他眉飛色舞,說起台山話他也努力的在模仿著,我說我只會上海話,他說上海話很好聽。

退休多年的他,還會經常關心香港的政局,但我覺得他說起港英政府時的工作經驗更為興奮,他說有一次颱風不用上班,他還是趕到辦公室處理未完成的公務,突然房間外有人敲門,原來那是時任港督彭定康,他特意來問候正在加班的手足。這位叔叔頓時覺得受寵若驚,發現老闆也沒有休假,自己更應加油。

我現在租的這間房子的業主是香港前市政局議員,第一次跟她見面,她主動跟我握手,她的手很滑嫩,握手時的力道很輕,我感受到她的禮貌與貴氣。

一般來說租客跟業主都保持著「敬而遠之」的距離,但她卻主動請我們吃飯,席間她分享了不少當議員的故事。她說,以前我們開會也有激烈的辯論,不同的是每一位議員的質素都很高,辯論因此很有效率,而持不同政見的議員互相尊重,從不會亦不需人身攻擊。那是她最懷念的時代。

最近也有幸參與了蕭若元先生的壽宴,他是新聞報導員、演員、編劇、電影公司老闆、網台老闆及主持、超市老闆等等,也是社運人士,對於自己相信的理念出錢出力。今年他六十有九,思辨邏輯依然清晰,中國以至世界歷史他都能倒背如流。記得那天他正在席上分析國際關係,前議員梁國雄(長毛)剛到場便加入討論,拿著麥克風分享自己的看法,精闢、一針見血,議員的功架不減。

後來握過蕭老先生的手,他的手溫暖而軟綿綿,完全摸不著骨頭,他眼睛看著我的時候總是笑咪咪卻帶點好奇的,我想他應該忘了我們曾見過面。

那是一個奇怪的聚會,網台主播、社運人士、蕭老的粉絲及朋友們皆為席上客,但絕大部分對政治避而不談,就算表現得多開心,還是能感受到他們的落寞,我想那是因為他們曾經輸了一仗,而他們的下一代也再輸了一仗。蕭老先生的著作《成王敗寇》說的,正正就是這種大江東去的無力感。

在我接觸這四位前輩中,如果以政見及崗位來劃分,前兩位屬於建制,後兩位屬於泛民,然而我卻看不出誰是王誰是寇,他們同樣值得尊重,同樣是香港美好年華的建設者及見證者,同樣擔憂香港的前程。

酒宴的尾聲,身旁的人跟長毛說了聲謝謝,跟他握了個手,然後長毛順勢也跟我我了手,他的手粗糙而力道足,我能感受到他是一位重情義的人,而且一路走來好不容易。

衣香鬢影的宴會與念舊的人,總讓我想起The Great Gatsby。

“Gatsby believed in the green light, the orgastic future that year by year recedes before us. It eluded us then, but that's no matter - tomorrow we will run faster, stretch out our arms farther... And one fine morning - So we beat on, boats against the current, borne back ceaselessly into the past.”

大家用力的想要回到過去,即使明確意識到日漸老邁的身軀並沒有逆水行舟的力氣,也不願白白的把自己交送予陌生的不屬於自己的未來。

點播The Japanese House的Still

只差點五步

有好長一段時間不敢看港產片,因為總覺得那些警匪片在炒冷飯,而那些關於佔領運動的電影及紀錄片則太讓人心酸。最近終於鼓起勇氣看了《點五步》。

故事發生在八十年代,香港的黃金時代,但主角們卻不是那些「魚翅撈飯」的有錢人,相反是住政府廉價房屋的「屋村仔」,也是讀排名最低的學校的「band five (註)仔」。這是一個關於香港少年棒球的故事,也是關於一群生活中的失敗者透過棒球得到自信與希望的故事。

劇情是每個人都猜得到的劇情,就是排除萬難成立了一支棒球隊然後經歷了種種失敗後之後取得冠軍這樣的劇情,即使有點老套,但過程輕快的輕快、幽默的幽默、緊張的緊張,節奏自然,也會不自覺的喜歡上這群「壞學生」。

一直不知道「點五步」的意思,原來是有位學生說「X你老母」時被校長聽見,狡辯時候想到「點五步」,因為兩句話的廣東話有點相似。點五步就是再往前踏半步的意思。

電影的開首跟結尾都是在佔領運動期間所拍的,光看那幾個畫面,已經有很多回憶湧上心頭,四年前一群數以萬計的香港人佔領了全港其中一條最繁忙的路段,在商業中心區的正中心,期間那裡有公民講座、補習專區,有店家送飯,有人捐贈各式各樣的物資,有音樂、有笑、有淚,不論結果如何,那是屬於我們這一代的集體回憶,也算是一個奇蹟。

這幾年來很多人把「無力感」掛在嘴邊,無力是因為佔領運動實在消耗了我們太多力氣,無力也是因為強權越來越不留情面的張牙舞爪,但是最近看新聞還是會覺得生氣,比如政府打算用一萬億港幣(約四萬億台幣)建造一個十幾年後才能看得到的人工島,一萬億是一百萬個一百萬,直接分給一百萬個年輕人的話他們可以馬上付得起頭期款,有個屬於自己的家。

真的生氣了,看完《點五步》似乎也得到一點動力,在想或許我們也可以再踏出點五步?我眼睛紅紅的問身邊人:「以後的示威遊行,我們要出席,好嗎?」他答應了我。

最近聽了一首由小幸運改編的罵蔡英文的歌,我想我們面對的實際情況雖然不一樣但厭惡政府的情緒是相通的,不論你們身在何處,如果憤怒的話,請記得你的點五步。

共勉之。

點播Thirteen Senses的Into the fire

註:香港中學有不同的banding(排位組別),成績的學校會被編進band 1,最差的則是band 5,由2001年開始,排位組別由五個減少至三個。

逃避的藝術

雖說我好喜歡王家衛,但我第一次看重慶森林也不過是兩年前。對我來說,這是一部關於逃避的電影。

223在酒吧認識那個女生是為了逃避,不然,他又怎麼會問她愛不愛吃菠蘿呢?633沒有打開前女友的信是為了逃避,不然,他又怎麼會一直收藏著前女友的物件呢?

逃避,是因為受了傷害,也是因為放不下。

而更深層次的逃避,在於他們對分手所下的註解。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在什麼東西上面都有個日期,秋刀魚會過期,肉罐頭會過期,連保鮮紙都會過期,我開始懷疑,在這個世界上,還有什麼東西是不會過期的?」

對於223來說,分手的原因就是愛情過期了。

「也許她在外面真的有很多選擇吧?」

而223則覺得女友離開是因為貪新忘舊。

總覺得他們是在逃避分手的真正原因,嘗試把結果歸咎於女友或愛情身上,然後讓自己好過一點。

那麼,最後633重遇阿菲,並暗示要跟她在一起又是否另一種逃避呢?

「那天下午我做了個夢,我到了他的家,走出那房子的時候,我以為我會醒來,誰知道,原來有些夢是永遠不會醒的。」

大概阿菲也很清楚,那只是一場夢,她當上了空姐,穿上了633前女友的制服,無論是她自己還是633都意識到,她只是一個替身,不過,她甘於當個替身。但用一段感情逃避另一段感情,不是沒完沒了嗎?

可笑的是,我拖延了好幾年才看這部電影也是因為逃避,多年前有人跟我重慶森林好好看,並且督促我趕快看,我偏沒看,他一定覺得我好不給面子吧。一直拖延是因為當時的我覺得自己不會看得懂,看不懂一部電影的感覺好難受,看完要跟一個能夠把電影分析得很透徹的人討論一部我根本看不懂的電影更讓人自卑(又或當時我的心裡狀態無論如何都是自卑,與人無尤)。

多年後看了才發現,這不是我當時該懂的事,也許,我現在還是不懂。王家衛的電影本來就難懂,愛情更難懂。
司機伯伯

臉書提醒我,三年前曾經遇到一位有意思的計程車司機,而他當時已經是個老伯伯。

還記得當他準備開車時,旁邊好多的士都開得很快且毫無要讓的意思,他慢慢等,說:「安全最重要,多賺點,少賺點,都不要緊。」

「八十歲人了,甚麼風浪沒見過啊?我中過日本人的子彈,你說,有甚麼比平安活著更重要?」

車程不長,但他卻在途中分享了他的一生。他說:「讀書好,讀過書的人就是不一樣,所以我無論多辛苦也要供我的子女讀書,他們也都在香港大學畢業的呢。我現在稍微有些能力,如果鄉下朋友的孩子唸大學,我每年也會封兩千塊紅包給他們,不是說兩千塊有多了不起,但也算是我對他們的小小鼓勵,在大陸讀大學,不容易的啊。」

伯伯人真好,我想。

「但有些孩子,拿到了我的錢,每年新年連一個問候的電話都沒有,另一個孩子卻每年都打給我好幾遍。一通電話你或許覺得沒什麼差別,但對我來說,卻差很遠,他讓我知道我值得被記住。」

說著說著就到了,他堅持少收我幾塊,齊頭70元就好,我付了錢,跟他說:「謝謝你喔,身體健康,有緣再見。」他笑得很開心。

想起電影Taxi Driver,不單單是因為兩位司機都是退伍軍人,也是因為他們即使被傷害過還選擇善良,盡自己小小的力量讓世界變得沒那麼壞。

想不到分享甚麼切合這個故事的歌,不如介紹大家聽一下這首剛發佈的歌,這個版本比以前的那個好聽許多,The 1975的102,歌詞真的好浪漫。

102 by The 1975: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SLrqm8F7TgM

周末愉快。
Good guy

聖誕節雖然我沒在過節,但也想跟大家分享一個溫暖的故事,發生在八年前。

還記得那是一場讓人措手不及的滂沱大雨。

因為晚上要跳舞表演的關係,匆匆忙忙地趕到荃灣地鐵站,才發現荃灣大會堂離地鐵站好遠。一隻腳才剛踏出地鐵站,雨便嘩啦嘩啦地下,沒帶雨傘的我,嘗試沿著天橋去到目的地,卻一直找不到方向。大雨總讓人心煩,眼看著約定的時間越來越近,更煩。

天橋下,有幾個正在避雨的寬頻網路推銷員,我跑上前:請問大會堂在哪裡?「還遠呢,你有帶傘嗎?」沒有。「那你不如先去對面買把傘吧,這樣淋雨肯定會生病的。」請問附近有提款機嗎?我身上沒有現金。

那個看起來三十多歲,臉上有一點憔悴的男生,從錢包拿了一張100塊,冒雨跑到對面攤檔買了一把傘,再撐著傘回來。「拿去用吧,身上沒錢不方便。」他把傘交給我,把買傘找回來的錢也給了我。那我該怎麼還錢給你?他寫了一個電話號碼給我。「你可以轉帳給我,不急,先去忙你的,再聯繫。」

當時心裡有點溫暖,有點沈重,欠人錢的感覺有點奇怪。

到了大會堂,我趕緊換上表演的服裝,趁有空檔把那個電話號碼存進電話,怕弄丟。然而,他叫什麼名字呢?我不知道。那時趕潮流用的是Softbank電話沒有中文輸入法,所以我就存了「good guy」,因為他是一個好人。

隔天,我發了短信給他,他給了我一個戶口帳號,我轉了帳給他,他說,一個女生在外記得要注意安全;我說:「You are such a good guy. Thank you and wish you all the best.」平淡的結局,沒有什麼juicy的情節,連推銷寬頻也沒有,我們的對話就完結了。

這個「good guy」,還在我的電話簿中,換了好幾次電話,這個號碼我還是不捨得刪,因為這樣的好人,我沒遇過多少個。

每次想起這件事,還是覺得有點奇幻,感覺有一種莫名的信任存在於兩個陌生人之間。當我在街頭遇到需要幫助的人,我總會想起那個好人,要相信,要盡能力幫助人。

在聖誕夜推介Wall-E,一部關於分享與愛的電影,即便在最困難的時候,我們還是可以選擇善良,善良是因為愛,而愛不應該只是男女間的那種愛,也可以是作為一個人單純的對他人以及世界的愛。

善良是選擇。
日日是好日

第一次見他是在工作單位樓下的大門,約好了晚上八點半見面,迎面而來而的是一個看起來有點緊張穿衣服有獨特品味的男生,「待會兒去看《你好,之華》如何?」那是他跟我開口說的第一句話。對於如此奇怪的開場白,我還是很沒抵抗力的大笑,前往電影院的途中我們講了許多話,大概我的笑讓他有點不安吧,他一直問「有這麼好笑嗎?你到底在笑什麼?」不是在取笑你啦,放心,我說。

在電影院的一個小壁報上展示了一些不日上映的電影的介紹,其中一部是《日日是好日》,他問我:「你知道日日是好日是什麼嗎?」是Bee哥哥(鍾鎮濤,香港七十年代樂隊溫拿的成員)的一首歌。大概是因為這首歌當時不算很紅而且風格很怪異的關係吧,他笑說:「你這個人真不簡單。」

買過了票,距離電影開始放映還有一段時間,他說不如到外面走走,所以我們在油麻地逛了一圈,跟他一起總有許多話聊,用談天說地來形容也不為過,是那種很即興的,想到什麼就說什麼的對答,當中也包含用心聆聽對方所說的話。聊著聊著才發現距離放映時間只剩下五分鐘,「我最討厭看電影看不到開頭!」他生氣的大叫。我又笑了,心想不是你說要出來走走的嗎?然後我們半急步半跑的從一個對我來說完全陌生的地方趕回電影院。

《你好,之華》算不上是一部讓我印象好深刻的電影,然而因為他,我會記住那個夜晚,還有那部電影。

「不如我們再走走吧?」他說。看完電影大概是晚上十一點,我們就一直走,聊音樂、聊衣服、聊工作、聊夢想,走過一個個陌生的地方,時而大笑時而大叫,回家的時候原來已經是凌晨兩點。偶爾會遇到定睛看著我們的途人,我好想知道在他們眼中到底我跟他誰比較奇怪。

雖然是初次見面,但他對我來說並不陌生,事實上算是非常熟悉,因為之前在我們用文字交流的那段時光中,我們幾乎跟對方訴說了自己的一生(至少我是很赤裸的跟他分享自己曾經遇到的事,以及生命中的種種遺憾),我們「一起」重讀《挪威的森林》,感受渡邊的溫柔、綠子的倔強,「第一次看的時候怎麼覺得渡邊沒有真的愛過綠子,這次卻覺得渡邊是真的喜歡且需要綠子啊?」看到最後我們有同樣的感悟。

然後我們「一起」重看《挪》的電影版,大罵導演種種的不忠於原著,親手毀了一個如此浪漫的愛情故事,「綠子是不會這樣哭的。」「渡邊不是應該在看《魔山》的嗎?」盡情批判的感覺也很過癮。

我們喜歡的歌都很相似,「我不用聽你的歌單啊,你的跟我的幾乎一樣」他曾經這麼說過,我們喜歡的電影也很相似,我們也同樣特別喜歡月亮與海。事實上我們什麼都相似,除了以下的這點:他不能接受不完美,而我的成長卻充滿了不完美,因此我不得不學會接受並且在不完美中尋找動人的細節。

或許是因為他發現了我的不完美吧,我們已經沒有再聯繫了,對於這樣的結局我竟然一點都不感到驚訝,倒不是因為我不喜歡他,或許是真的因爲我連這個不完美也接受了,也或許是因為這段邂逅雖然短暫卻真的很浪漫。一生中能夠遇到一個互相明白互相欣賞的人是多麼的難啊,再短也值得感恩。

所以最後《日日是好日》是我自己一個去看的,看這部電影是因為想看到樹木奶奶,也多少是因為這部電影讓我想起他,我不懂茶道,但也算是一個欣賞生活的人,現在在讀原著,當中有這樣的一句:「雨天聽雨,下雪日觀雪,夏天體驗酷暑,冬天領受刺骨寒風…. 無論什麼樣的日子,盡情玩味其中就好。 」

或許就是這樣吧,我會記住曾經遇過這樣的一個奇怪男生,我們之間曾經毫無保留的分享,看到月亮跟海的時候會想他,也會記住他曾經說過的一個個理想,並相信他會在不久的將來實現,當然我也曾經答應他的我也會努力完成。就這樣,遠遠的祝福就好。

祝他,祝大家,日日是好日。
一點小驚喜

今天回舊單位拿去年的工作表現報告,舊老闆叫我一起吃午飯,沒想到竟然在席上吃了我今年唯一一個生日蛋糕。

老闆得知我辭職了,好像有點覺得可惜,她把她剛寫好的的工作表現報告遞給我,然後跟我說:「你看看這樣寫你有意見嗎,雖然這份報告已經不重要了。」我速讀了一遍,她給我的評價比我想像的要高,雖然我在這邊的事業告一段落,但她的嘉許似乎在跟說我:加油喔,你一定能把將來的工作做好。

這次回去,我倆的相處其實更像是朋友,互相報告一下近況,更新一下八卦,說說笑笑好不暢快.最後她問我:「如果你不是去了這個新單位,你還是會決定離開嗎?」我說或許就不會吧,她苦笑了一下,我知道她替我不值,然而她忘了兩年前是她叫我多往外看看,年輕人的機會很多,不要到老了才後悔。

然後我看到許多舊同事,跟他們聊天怎麼覺得特別親切啊,甚至有點像是回家的感覺。大概是因為我們曾經每天一起工作、一起聊天、一起發牢騷、一起做許多蠢事的緣故吧?其中有個男同事特別逗,明明快四十歲了,卻一直裝年輕,說自己比我們還要年輕,但他真的很搞笑,我也感受到他善良的心,上次在朋友的婚宴我跟他說著新單位煩人的事,他拿起酒杯跟我碰杯,說:「來,喝吧。」如此簡單的互動,已經足夠傳達許多關心。

跟他們吃午飯時,他們舉杯祝一月生日的同事生日快樂,我不以為然,直到後來看到蛋糕有我的名字時,才知道原來這頓飯也是在為我慶生啊。突然覺得好感動,感動是因為他們記得我的生日,感動也是因為他們有這個心思為我送上最後的祝福。

在離開辦公室的路上認真讀著老闆對我的評價,讀著讀著竟然有點想哭,在新單位沒有聽過一句被讚美的話,但舊老闆卻一直跟我說:「你做得很好啊,辛苦了」。記得上星期五有個同事問:「你真的捨得離開嗎?」我問:「不捨得甚麼?」她說:「錢啊。」我心想,錢將來可以再賺,我倒是不捨得這邊曾經遇過的對我很好的人。

關於職場的電影,推介《艾蜜莉的日本頭家》,當然香港的工作環境不及日本的壓抑,但我還是見證過許多爾虞我詐,還有無數辦公室裡官僚的無聊的事,我們難以改變一個機構的文化,但我們總能改變自己的心態,真的不行的話就換一份工作吧,因為人生苦短,所以值得讓自己快樂。

“Are the rules more important to you than friendship?”

“ ‘Friendship’ is a strong word. I’d prefer ‘good relationship between colleagues.’ ”

She proffered this expression with ingenuous, affable calm.”

所以我很慶幸自己在這裡能遇到一段段真摯的友誼,其實朋友也不用不捨得啊,因為我知道我們將來一定會再見。

Youth is wasted on the young

“Call me by your name and I’ll call you by mine.”—Elio

今天終於看了Call me by your name,確確實實是一部好電影,關於青春與無所事事的夏天,關於身體與慾望,關於音樂與哲學,關於逃避與面對,聚攏又分離。讀過許多關於這部電影的影評,許多都離不開杏桃的隱喻,然而我卻更沉醉在意大利北部的夏日陽光、騎車時被微風吹起的頭髮,游泳過後皮膚上的海水與細沙,還有Elio彈奏的每一首歌,電影的時節、溫度、濕度,甚至氣味,全都濃縮在這些細節裡。

「你到底是在哪一刻愛上我的?」情侶們在一起後總喜歡問類似的問題。第一次被問及這題的時候,也就是大概十年前,我鉅細靡遺的回答著:「那天第一次見到你,我們穿著一樣的衣服,同色的牛仔褲,手戴同款手錶,然後得知你剛好比我大一天,你說關於我的那則新聞是最最無聊的新聞,你告訴我報紙是你的精神食糧,我覺得你真奇怪。」

就像Elio在電影第一幕對Oliver說“My room is now your room. I’ll be next door”,還有Oliver脖子那條項鍊,一些當時連當事人也未清楚意識到,要到後來才發現的愛情的輪廓。

“In two weeks you’ll be back at Columbia. I don’t know what I’ll do then. At least you’ll be somewhere else, where there aren’t any memories... We wasted so many days - so many weeks.“ —Elio

後來我有遇過一些人,有在同一時間喜歡著同一首歌或同一部電影的,有經歷過同樣的童年的,有跟我的名字很像很像的,有跟我一起沉醉在村上春樹的故事裡的,但不知道是不是因為人老了的關係,即便感受到特殊的連結,我似乎還是沒努力把握些什麼,更莫說把這些感受跟對方分享了,當然我也從未真正明瞭對方的想法。時機過後,我們現在連朋友都稱不上,倒是村上先生的書,卻因而讀得更懂了。

“We rip out so much of ourselves to be cured of things faster, that we go bankrupt by the age of thirty and have less to offer each time we start with someone new. But to make yourself feel nothing so as not to feel anything - what a waste!” —Perlman

相比起來,Elio所說的浪費似乎就顯得沒那麼浪費了。

點播Youth (Cover by Daniela Andrade)

關於婚姻故事

記得《婚姻故事》在Netflix上映的第一天,已經在不少電影群組上看到網友們的熱烈討論,當中喜歡和被感動的佔了大多數,亦有不少人說這部電影是年度最佳。

然後在上週,我也終於看了《婚姻故事》。記得有位影評人說,這部電影最諷刺的是它的名字,從頭到尾講的都是離婚,卻說自己是一個關於婚姻的故事,我納悶,難道離婚真的站在婚姻的對立面嗎?還是婚姻本身就包括了離婚這個可能性,而我想幾乎每對夫妻都有動過「想離婚」的念頭吧?最終仍選擇長相廝守的,或許是因為怕麻煩,因為怕影響孩子的成長,因為面子,當然也不能排除是因為愛。

婚姻對於我來說,是很陌生的詞語,小時候看著爸爸媽媽,以為這樣就是婚姻,有時候說說笑笑,有時候吵吵鬧鬧,我記得每次我們一家三口出門,他們必然會(小)吵架。我記得有一次我一手牽著爸爸,另一手牽著媽媽,然後他們看到眼前的巴士快要開車了,就在我毫無心理準備的情況下跑了起來,然後我趕不上他們的步伐,跌倒了,他們拖著我,我兩個膝蓋跟地面磨擦了一陣子,趕上了巴士,看看我的腿,滿是血。

婚姻大概就是這樣一個跌跌撞撞的過程吧?我想。

然而,在我十七歲的時候,爸爸去世了,媽媽跟我上了律師樓,旁邊還有一位女士和一位跟我年紀相仿的女生,原來那是爸爸的前妻與女兒,然後,律師說,由於我媽媽並沒有與爸爸正式註冊結婚,所以他的遺產也與她無關。我突然腦子一片空白,所以說,我一直認知的父母之間的關係,不是婚姻,真正與我爸爸結婚的,是另一位女士,她看起來瘦瘦的,有兩個大大的黑眼圈,我想她為了一手養大女兒,應該過著很刻苦的生活,雖然我們沒有血緣關係,但想到這裡,我替爸爸對她感到十分愧疚。

從此以後,我對婚姻的概念就更模糊了。

今年聖誕,我買了一本Jane Birkin與Serge Gainsbourg的家庭攝影集,紀錄了他們隨性又甜蜜的家庭生活,Serge有時候很酷,有時候又做著像瘋子一樣的奇怪動作,旁邊的Jane的眼裡總是充滿愛;他們共同養育Jane與前夫所生的女兒,後來他們也有了自己的女兒,一邊跟女兒玩,一邊抽煙,我眼所見的,都是自由。

他們之間從沒有婚約,綁住他們的就只有愛,後來他們即使分開了,各自有了新的伴侶,但Serge還是當了Jane與下任所生的孩子的乾爹,而Jane則把從小到大陪伴身旁的玩偶放在Serge身邊,陪他長眠。或許他們之間的關係聽起來不怎麼道德,但我覺得,愛如果是自由的,就大概能省去許多醜陋的部分,你不必為對方妥協,因此你也不會覺得委屈。

“Criminal lawyers see bad people at their best, divorce lawyers see good people at their worst”

看這部電影的時候,我嘆了幾次氣,明明就是相愛,明明就是在乎對方,為什麼就非得推對方到沒有下台階的高地不可?為什麼相愛的人最後會走上離婚的道路呢,我想這不是缺乏人生經驗的我能說得準的。至於婚姻是什麼呢?也或許要到我真的結婚了才能體會。現在的我,或許會認為婚姻就是那封Charlie到很後來才看到的信吧,平平無期的生活中,隱藏了許多愛的細節,到真正決定離開了以後,才會發現這些有多珍貴。

那麼這個世界有沒有幸福的婚姻呢?我相信還是有的,你也最好相信。
巴黎小日子

上次在倫敦待了十幾天,朋友們都說我應該順道去看看巴黎,對此我有一點猶豫,不是因為怕那邊治安不好,而是覺得如此浪漫的地方,是不應該一個人去的。不要問我為什麼還沒去到巴黎就知道她浪漫,其實我自己也不太清楚,或許是電影或文學給我的印象,或許是自己的幻想,但我很清楚那是一個我一定會喜歡的城市,即便香榭麗舍大道兩邊的樹光禿禿的,甚至不用看到巴黎鐵塔,只要身在其中的一家小小咖啡店,就能嗅到浪漫的氣息。

記得有一次跟朋友說起電影Midnight in Paris,她問我是不是指Before Sunset,我笑笑說,不是。大學一年級看過一遍,只記得我好不喜歡主角的未婚妻,一個可怕的物質的膚淺的女人,當然也記得晚上的巴黎街景很美,穿越到舊時候的巴黎就更有氣氛了,但僅限於此。

後來我讀到海明威的《流動的饗宴》(A Moveable Feast),他的文字大概是我看過最流暢的文字吧,就像是一位好會講故事的先生在你身邊娓娓道來一個個小故事,故事雖小,卻被他講得入迷,從字裡行間,我看到老巴黎的模樣、他寫作的模樣、他與夥伴間的相處,還有他當時有多愛他的妻子。看著看著就覺得Midnight in Paris大概有在對這本回憶錄致敬吧,不單單是因為有海明威。

昨天再看這部電影,發現原來男主角在電影開初已經提到了《流動的饗宴》,他嚮往回到海明威在巴黎的年代,然而他的未婚妻並沒有回應,只是說著待會兒要跟父母吃好東西云云。後來她碰見了老朋友,那是一個看起來自以為是的所謂學者,說什麼都要拋一下書包的那種學者(順帶一提,要羞辱這種人,只要隨便會所一些他肯定沒聽過的無厘頭的虛無飄渺的話便可),聽起來好討人厭是不是?而她卻很喜歡很欣賞他,甚至覺得男主角什麼都比不上他,男主角用著Woody Allen的口吻說那個男人是pseudo-interllectual (garbage),然而她還在說,人家哪是pseudo啊,是真學者喔。

“We ate well and cheaply and drank well and cheaply and slept well and warm together and loved each other.”

我不時想起這句子,來自《流動的饗宴》,想像美好的著愛情與生活,都應該是簡單的,只要跟所愛的人在一起,其他物質大概都不太重要吧,然而男主角的未婚妻只懂得享受美酒美食,買一萬歐元的椅子,一直叫男主角不要寫什麼小說啊,寫劇本比較好賺,還有不要幻想留在巴黎啊,比華利山的生活比較好,甚至不明白雨中巴黎之美。連男主角興奮地跟她分享前一晚穿越的趣事,她都不相信,也不願陪他等如此「虛無飄渺」的事,還是快快回飯店高床軟枕比較實際。

“You belong to me and all Paris belongs to me and I belong to this notebook and this pencil.”

我想為什麼海明威如此愛巴黎,也是因為他很愛那時候的妻子,而當然,她的妻子也同樣愛她,愛說說不難,但相信及支持一個未成名的軍人、記者有才華成為一個大作家,則困難許多,才華這回事就跟鬼一樣,看到的人就會看到,旁人只會覺得他們是瘋子(這個比喻好像沒有很適合,但總比用神來做比喻要好一些,這個年代是因為看到信教的好處才相信的,所謂信德,也不知道去哪兒了)。因為相愛,因為相信,所以在一起的小日子都變得特別美好。

電影看似關於戀舊,然而就在一次又一次回到過去之後,男主角終於發現,過去是屬於過去的人的,屬於他的,就只有現在,在現在,他遇到了Gabrielle,一切就從她的名字,還有一句”I don't mind getting wet”開始。

曾經我也是個戀舊的人,看著無數次的花樣年華,幻想著自己身於60年代的香港,也對許多過去了的事耿耿於懷,但現在,我只想做好當下的自己,因為過去已經回不去了,而未來的世界或許會太險惡,把握今天,讀書、寫字、生活、愛,大概已經是最美好的小日子。

點播馬頔的切爾西旅館有沒有8310

願此時遇見你
不是未來 不是過去
因為過去我們早已失去
未來太遠不著邊際
所以我願此時遇見你
盡管不是我們最美的時候

歸鄉的路上

男女主角初次見面,是在波蘭一個民族歌舞團的甄選會上,在第一瞬間,他愛上了她的聲線,當然還有一雙似乎承受了許多痛苦的眼睛;她愛上了他的才華,她也愛他愛她。然而,她是一個試圖弒父的人,也就是一個釋囚,所以她必須接受國家的任務,比如暗中監察他,報告他對國家不忠誠的行為,當然,她沒有。

Two hearts four eyes
Crying all day and night long
Dark eyes, you cry because you can't be together
You can't be together

就如這首貫穿整部電影的波蘭民謠一樣,有些相愛的人就是不能夠在一起,箇中有諸多原因,最使人無力也最不能解決的,大概就是政治原因吧。男主角被政治審查,歌舞團淪為政治宣傳工具,本來只想分享民謠的純粹,卻被逼在表演的時候升旗大大的史達林肖像,大家心裡都懂,卻沒人敢說些什麼。後來他叫她一起從東柏林逃亡到法國,可是她沒有出現。

過了四年才能看到她一眼,在南斯拉夫,她在台上唱著這首熟悉的歌,看著台下久別的他,本來已經哀愁的歌變得更哀愁了。後來她輾轉嫁了給一個不愛的意大利人,「合法地」來到了巴黎找他,脫離了民族服,穿上小黑裙、戴上珍珠項鍊,在酒吧裡唱著法文爵士版的家鄉民謠。

從此,法國成為了她的家,在小閣樓跟愛人討論著新專輯的歌詞,聽起來是相當美滿寫意的生活,伴侶、夢想、自由的齊全了,還有什麼可以抱怨的呢?然而她卻發現他愛上了為歌曲填詞的女詩人,然而他也沒有否認,或許人在異鄉會特別不安的緣故,在字裡行間醞釀起了風波,就這樣,她任性地回到了波蘭。

My mother told me
You mustn't fall in love with this boy

為了找她,他冒死會到了不自由的家邦,可謂送羊入虎口,再一次重逢,他已經在波蘭的監獄裡。昔日她因為參加歌舞團而不用再坐牢,今天她為了救他嫁了給歌舞團的首長,也算是償還彼此的債吧?就這樣,他們回到了起點,他看著在遠方的她,分別是他們比當初更不自由。

But I went for him anyway and love him until the end
I will love him until the end

她說,她並沒有真正嫁給那兩位先生,因為他們並沒有在教堂行禮,所以最後她帶他來到殘破的教堂,沒有見證的人、沒有鮮花、沒有陪伴他們大半輩子的音樂,只有一根蠟燭、幾顆安眠藥、與一句簡單的誓言:

“… and I swear I will never leave you in any case, until death.”

下一個鏡頭,他們坐在樹下,看著遠方的風景,再下一個鏡頭,他們就不見了。在結婚到死亡之前,他們寸步沒有離開過對方,誓言真的守住了,但卻十分悲涼。

“Come to the other side. There will be a better view from there.”

最近也難免有離開香港的想法,坦白說這幾年來偶爾也會想到這個議題,然而去哪兒好呢?世界上當然有許多宜居的美好的城市,但那裡沒有我的根,而無論如何,香港都是我的故鄉,只是這邊越來越沒有故鄉的氣息而已。魯迅在《故鄉》裡說:「這些年我一直走在歸鄉的路上,而我的家卻在流浪。」大概此刻,大家也有同樣的心情吧?

希望他們下輩子,會有更美好的風景。關於希望,魯迅也說過:「希望是本無所謂有,無所謂無的。這正如地上的路;其實地上本沒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就只能一直走下去吧?

步履不停

印象中爺爺有一個很高的鼻子,灰白的眉毛很濃很長,晚年開始有點駝背,走路也變慢了,因為一些原因小時候我並沒有很常見到他,他寡言,總覺得他心裏藏著許多事情,那時我還在唸小學,而我也幾乎想不起來跟他的任何對話。

他去世前的兩年,幾乎每個星期爸爸都會帶著我跟媽媽去老人院探望爺爺跟奶奶,奇怪的是叔叔刻意把他倆安排到兩所不同的老人院,一東一西,我們通常先去跟奶奶飲早茶,再買午飯給爺爺吃。每次奶奶都會問爺爺最近好嗎,爺爺話少,我聽著爸爸跟他報備奶奶的近況。

後來爺爺進了醫院,這奶奶是知道的。一天清晨,爸爸收到醫院的電話,說爺爺走了,在前往探望奶奶的路上,爸爸一直煩惱著要如何開口,沒想到一看到奶奶,她就說:「我已經知道了,他昨天在夢裡跟我說了再見。」

沒過多久奶奶也進了醫院,沒過多久她也跟著走了,爸爸一直沒說些什麼。直至有一天,那天很冷很冷,我們在外婆家過年, 媽媽跟外婆用爸爸幾乎聽不懂的上海話聊天,媽媽說:「所以啊,我一直叫女兒(我)對爸爸好一點,因為他現在是無父無母的孩子了。」爸爸吃著外婆煮給他的湯麵,水蒸氣從熱騰騰的麵慢慢飄到他的臉上,但還是掩不住他的眼淚,我想他是聽懂了媽媽的話。

爺爺、奶奶的告別式我都有出席,那是一種既陌生又熟悉的感覺,陌生是因為我跟他們之間的相處真的很有限,熟悉則是因為我深知身體裡流著他們的血,也就是說,某一部份的我是來自他們的。告別式上我還看到一位老先生,在此之前我從未見過他,但他長得跟爺爺一模一樣,高高的鼻子、濃密的眉毛,走起路來也是慢慢的,他雖然話少,但感受到他是一個溫和的人。

爸爸告訴我,他是我的二伯伯,因為八字跟爺爺不合,迷信的奶奶決定把他送給遠方的親戚,因此從來沒有出席過家庭聚會,他們也很少提起他,但他卻是最像爺爺的人。

今天重看了《步履不停/橫山家之味》,忽然想起了以上的往事,起初電影裡的角色大概可以用「自己人」跟「外人」來區分,分別是有血緣關係的跟沒血緣關係的人,但他們之間還是有共通點的,比如他們每個人都在面對著至親的死亡,雖然他們的反應不盡相同。死亡的意義是什麼呢?大概就是要提醒著生者人生的無常,然後好好走下去吧。

「死去的人並不是真正離開,而是從此住進活著的人的內心。」

最後養子說,他希望跟生父一樣做個調音師,不然就想養父的爸爸一樣當個醫生,生命有許多美麗的瞬間,應該是超越血緣的,就像純平犧牲了自己的生命,救了一個青年;就像樹木希林去世的日子,也是是枝裕和母親的忌日。

人生路上,一直走一直走,或許總有那麼一點來不及,但是沒關係,跟曾經同行的人道謝、道別,包袱太重的話先放下,看到美麗的黃蝴蝶欣賞完就放牠走,深一口呼吸,再繼續往前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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