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nce (2007) by John Carney

第一章:(重)遇

跟他分開後的一兩年間,我不是沒有談戀愛,但我沒有戀愛。遇過一些莫名其妙的人,比如有個男生只肯看超級英雄電影,其他的我都忘了,因為確實不太值得被記住。

那是大學畢業前的暑假,我從五月開始待業的生活,從學年開始起寄了上百份履歷表,有回音的只有十幾家,進入最後階段的是三份沒什麼交雜的工作,分別是記者、會計和我的現職。

等待被取錄的過程有點漫長,而我除了每天看郵箱(包括電子跟實體)外,就是替孩子補習,還有看書看電影聽音樂。電影總是在晚上看,有時候看一部,有時候則看兩三部,如果看完想寫一點小東西的話,寫完大概就是凌晨三四點了。

在空閒的時候,在對自己的未來還充滿問號的時候,人總喜歡胡思亂想,更不用說我本來就愛胡思亂想。我開始在個人臉書上分享看過好看的電影、聽過好聽的歌,我喜歡的作品和我寫的文字,主題好像都離不開思念。

某日凌晨四時,我分享了一首日文歌One More Time, One More Chance,雖然知道那是《秒速五厘米/公分》的主題曲,但當時我還沒有看過這部電影。然後在臉書上收到一則短訊:「希望這樣不會太唐突,只是你分享的歌剛好是我現在的心情,覺得有點巧合,謝謝你的分享,也祝你安好。」

看著他的名字跟照片,我實在想不起來他是誰或結識他的場合,但我們的共同好友都是一個夏令營的參加者,我想我們應該在那裏碰過面吧?那我們不就已經「認識」了六年?

面對如此正式且帶點憂鬱的短訊,我想了好一陣子該如何回覆,最後我說:「你喜歡就好,但希望這首歌不會令你太傷心,看你臉書我猜你也喜歡聽音樂,如果有好聽的歌也請跟我分享。」

然後我們開始聊起音樂來,他問我喜歡什麼類型的歌,我說我聽的歌很雜,總括來講就是悲哀的歌,好像Rock跟Acoustic較多。他說他也喜歡哀歌,然後介紹我聽Iron & Wine的Such Great Heights,我說我喜歡他溫柔甜蜜卻帶點痛苦的獨特聲音。

他有點訝異,因為認真聽別人分享的歌的人不多,聽完有相同感受的人更少。我說我一定會用心聽,因為我就是喜歡聽歌嘛。

想起《Once》裡我最喜歡的對白:
Girl: How come you don't play during daytime? I see you here everyday.

Guy: During the daytime people would want to hear songs that they know, just songs that they recognize. I play these song at night or I wouldn't make any money. People wouldn't listen.

Girl: I listen.

一個喜歡聆聽,一個喜歡分享,能夠遇到彼此也是運氣。就這樣,我(重新)認識了一位新(老)朋友。

今天再聽一遍Such Great Heights,發現這段歌詞:
They will see us waving from such great heights
"Come down now," they'll say
But everything looks perfect from far away
"Come down now," but we'll stay

But we’ll stay.

My Blueberry Nights (2008) by Wong Kar-wai

第二章:被錯過的藍莓派

那年暑假(我的「暑假」是從四月開始的)我幾乎看遍了所有王家衛的電影,剛好當時香港電影節的主題是「澤東25」,所以有許多王導電影的場次,在大銀幕上看他的作品就是跟在家裡看不一樣。

我買了《東邪西毒終極版》跟《My blueberry nights(藍莓之夜/我的藍莓夜)》的票,但最終只看了前者,後者是在家裡看的。

《藍莓之夜》盡顯王導的風格,也似乎在呼應他其他的作品,比如當中出現《花樣年華》的配樂,女主角坐在咖啡店裡遠眺窗外的構圖跟角度跟《東邪西毒》裡的張曼玉一模一樣,咖啡店料理台的格局也很像《重慶森林》中王菲工作的快餐店。男主角跟其他王導電影裡的人物一樣戀物、念舊,王導在敘述故事的過程中還是喜歡運用數字

但是,我覺得這部電影比他其他的作品來得直白一點(當然,如果把這部作品視為荷李活電影的話,它還是比其他大片委婉許多),也少有的帶點幽默。雖然也是一個關於依戀和失戀的故事,但至少還是有一個美好的結局。選角方面,請Norah Jones來演戲而不是唱歌,也足夠顯出他獨特的眼光,而Jude Law的帥總會帶著點怪裡怪氣和沈鬱,跟這個角色很搭,說起如此深情(甚或肉麻)的對白也完全沒有讓人覺得尷尬,可能就只有他了。

這部電影不是我最喜歡的王導的作品,不是因為這部電影不好,不過是因為他其他的作品太好而已。在愛情小品這個類別中,這部電影應該是我的前十名,也是值得一看再看的。如果把王導的作品比喻為咖啡店裡各色各樣的甜品,這部電影應該就是那個藍莓派了,沒有不好,偏偏容易被錯過。

Elizabeth: So what's wrong with the Blueberry Pie?

Jeremy: There's nothing wrong with the Blueberry Pie, just people make other choices. You can't blame the Blueberry Pie, it's just... no one wants it.

Elizabeth: Wait! I want a piece.

有一天他找我,說看到我在臉書上轉讓Damien Rice音樂會門票(是的,我期待已久但最後還是沒緣到場),我說很可惜票已經賣給了給別人了。他說他最近一直在錯過,買了《藍莓之夜》的票最後也去不了,一問之下發現我們缺席了同一場電影,他說這會不會太巧啊?(但藍莓派還是再一次被忽略了...)

我們一起錯過,但我們沒有錯過。

點播Cody Chesnutt的5 on a Joyride,其中一首他介紹過的歌,在此之前我沒有聽過這位歌手,在此之後我也沒有聽過他其他的歌,但這首歌就是很特別,特別之處在於它讓人快樂卻又讓人心疼。

Laughter you can bring
Say the first thing on your mind and feel so satisfied
Come along for the ride, on a joyride

The Graduate (1967) by Mike Nichols

第三章:The Graduate (s)

我跟他的對話總是在深夜開始。

有時候他會發一首歌給我聽,問我喜不喜歡,有時候我會把寫好的文字讓他預覽,有時候我們也會對人的衣著評頭論足(我知道這是不對的,但難得我們對時尚這塊有同樣的苛刻的要求),又或分享一下身邊朋友的奇人奇事,然後取笑一下他們(我知道這也是不對的)。

還有些時候我們會傷春悲秋,有一晚從新聞上得知一些學運人士被警察拘捕的消息,我們擔心得誰不著。他問我:「你在聽什麼歌?」萬能青年旅店的。他說:「秦皇島嗎?」是的。「我也是。」

然後我跟他說,在這個時候問我在聽什麼什麼歌其實也是一個怪問題,就好像如果有人跟我說在飛機上看了四部電影,我問他是哪幾部,他也會覺得我很奇怪一樣。許多人都不在乎電影跟音樂。

他說:「可是我在乎。」我說我知道。

因為跟他喜好很接近的關係,我們好像已經習慣了這些「巧合」,但世界上的歌有千千萬萬首,在同一個時間聽同一首歌,其實真的很巧合。

有一天我在臉書上分享了一首當日發現的新歌,隔幾秒就收到他的訊息,還未打開前我大概猜到他會說他也很喜歡這首歌。沒想到他竟然問:「你是今天才發現這首歌的嗎?」我說對啊,幾分鐘前。「怎麼這麼巧,我剛剛是第一次聽,正想分享上臉書時就看到你的動態。」這首歌真的很容易上癮。

然後他問:「Radiohead今年八月會在東京,你想一起去嗎?」我這個人啊,最怕拒絕人,而且覺得跟一個同樣喜歡Radiohead的人一起聽現場應該會比自己一個人聽好,再說他也有可能是隨便講講而已。

就這樣,我答應了跟一個近乎素未謀面的男生去東京,這也是我們的畢業旅行,夠瘋狂了吧?雖然我本來已經打算六月去一次東京,但為了Radiohead再去一遍還是很值得。

想起電影《The Graduate》的瘋狂結尾,瘋狂是因為年輕,瘋狂也是因為迷惘,讀社會科學的我因為見過許多案例,也不得不承認瘋狂與迷惘跟社會的狀態有關。《The Graduate》上映的1967是美國的(也是香港的)暴動之年;而《挪威的森林》的設定也是60年代,是日本的學運時代;香港近期的大型學運則是在2014年,深深影響著我們對未來的想法。

Benjamin: It's like I was playing some kind of game, but the rules don't make any sense to me. They're being made up by all the wrong people. I mean no one makes them up. They seem to make themselves up.

而至於為什麼我會想起這部電影,除了因為我答應了一個瘋狂的邀約外,也是因為我剛才所說的那首我們幾乎在同一時間發現的那首歌就是Handsome Ghost的Graduate

Around we go, dreaming that we'll leave this town
And if we don't, we'll both go down together

Her (2013) by Spike Jonze

第四章:Him and Her

那年六月獨遊東京八日,或許因為我是獨生女的關係,自己一個旅遊比我想像中簡單。每當我獨自一人提著行李箱到達機場準備出發時,總覺得特別暢快,那不單單是對旅程的期待,也是對自由的盼望。

他說他也喜歡東京,叫我多傳照片給他看,我拍下了鎌倉的海、輕井澤的教堂、淺草寺、代官山,還有許多有趣的小地方,跟他分享,他總會用既羨慕又妒忌的文字回應。

在東京的某一晚,他說他坐立不安,因為快將知道他這個學期的成績,而成績將會決定他考不考得上法律文憑,而法律文憑則是當律師的門檻。我叫他不用擔心,我會替他去淺草寺許個願。晚上的淺草寺很寧靜,寺院的燈籠都亮起來,而走道兩旁的商店都關上門,走往大殿的路忽然變短了,時間卻又似乎變得更漫長,好像大殿後面藏著另一個時空。

那天晚上十二點,他打來說他的成績剛好夠過,他好興奮,一直叫一直笑,然後深一口呼吸,用比較冷靜的語氣說了一聲謝謝。那是他第一次打給我,也應該是我們(在我的印象中)第一次真正的用言語交談,他的聲音比我想像的低沈。我忘了當下說了些什麼,大概就是恭喜他跟陪他笑之類的。

那天晚上,我們又用文字聊到深夜,也許是因為他如釋重負的關係,我們的話題也比以前的輕鬆。

他問:「你有什麼怪癖?」怪癖或許沒有,又或許我不想告訴你,但壞習慣還是有許多。「例如呢?」我不喜歡喝水。「天啊,好不健康,但我也是。」我以前吃麥當勞喜歡要許多番茄醬然後一包一包的吸。「同好,煉乳也很好吸。」哈哈,我也喜歡吃煉乳。「我問你一個很認真的問題,你喜歡有顆粒的花生醬還是沒顆粒的。」沒顆粒的,滑滑的好吃。「連這個也一樣,真不懂為什麼這麼多人喜歡有顆粒的。」

然後我們又花了一個小時談cult片,再花了一個小時談音樂,口味還是如此的相似。

不知不覺天已經亮了,他說他也不睡了,乾脆去弄一個早餐,他煮了味噌湯、白飯,還有一些肉和菜,我說這個早餐未免太豐富了吧,他說:「因為你在日本,我也想吃一點日本料理。」

那八日七夜,雖然自己一個人到處遊玩,但電話的另一端也同時聯繫著另一個人,感覺其實不太像獨遊,倒是像真的有伴。他就像《Her》裡的Samantha,一個只能透過聲音和文字交流的卻有真摯感情的「人」,我忘了他六年前長什麼樣,而我也不在乎他現在長什麼樣,六年來我們的生活不是沒有重疊(例如我們在同一個圈子玩,例如我們唸同一家大學),但我們也確實沒什麼交集,無論如何,他還是跟我心靈最接近的人。

Theodore: What are you doing?
Samantha: I'm just sitting here, looking at the world and writing a new piece of music.
Theodore: Can I hear it? What's this one about?
Samantha: Well, I was thinking, we don't really have any photographs of us. And I thought this song could be like a photo that captures us in this moment in our life together.
Theodore: Aw, I like our photograph. I can see you in it.
Samantha: I am.

然後他傳了一條錄音給我,是他自彈自唱的Coldplay的Parachutes,吉他聲很輕,歌聲很柔,而聲線也真的跟Chris Martin有點像。我說他唱得真好,他卻回應說這首歌只有四十幾秒,因為歌短,所以總能好好掌握。

我總覺得他在暗示些什麼。

In a haze, a stormy haze
I'll be round I'll be loving you always, always
Here I am and I'll take my time
Here I am and I'll wait in line always
Always

Ashes of Time (1994 and 2008) by Wong Kar-wai

第五章:如果威士忌是我們的語言

我跟他都是酒徒,那年開始迷上威士忌。他喝得比我兇,這也可能是因為他心底的鬱悶比我多。

有好些晚上,他都跟朋友們去喝酒,人家喝酒是為了見朋友,他見朋友卻是為了喝酒,孤僻的他最親的哥兒們就只有那麼幾個,其他的聯誼對他來說只不過是有酒喝而已。

在清醒與醉之間,從酒吧前往他家的途中,他總會打給我。「我好辛苦啊,快來接我。」「你在幹嘛,來陪我喝!」「我問過那些朋友了,他們說從來沒有聽過有人不喝水吃蕃茄醬吃煉乳還只吃沒顆粒的花生醬的,你到底是騙我還是學我。」「我到家了,累死了。」

我忘了自己如何回答,我想他也不會記得,因為他第二天總會問我:「我昨晚很失態嗎?有沒有說了什麼不該說的話?」我倒是想知道什麼是「不該說的話」。

其中一晚我剛好在銅鑼灣,他說他喝了一點現在想吃拉麵,然後我們就一起去了一蘭,那是我們第二次見面(第一次是一起看《下女誘罪/下女的誘惑/小姐》)。高大的他只拿著一個小膠袋,看起來有點彆扭。

然後他掏出兩顆糖,說那是朋友從日本帶回來的,我們一人一顆;再掏出一小瓶響,我們一人一口。這樣喝威士忌倒也真的是第一次。我說我總喜歡把頭慢慢探進簾子裡,嚇另一端的人(不要學),他說:「好!我也要試一下!」

跟他一起,無論有沒有酒精,都有許多話聊,話題可以很深也可以很淺,我記得那一晚我們聊的是宗教,關於宗教與政治、宗教與法律、宗教與心理學。我想我們不是無神論者,只是沒有信仰而已。

那晚他沒喝醉,回到家還傳來一個短訊:「我喜歡你今天穿的衣服」,那不過是一件深黃色民族風上衣,只是顏色跟圖案跟他的襯衫很像。

從此威士忌也成為了我們的語言,他說人生的其中一個目標是買一瓶輕井澤,如果買到了會讓我喝一杯,我說酒不一定要喝貴的,價格合理的Lagavulin 16是我的最愛,在嚐過不同類型的威士忌後,印象最深的還是它。他說沒關係,我們將來分享輕井澤,現在分享Lagavulin。

「如果我們的語言是威士忌,當然,應該就不必這麼辛苦了。我只要默默伸出酒杯,你接下來靜靜送進喉嚨裡,事情就完成了。非常簡單,非常親密,也非常正確。」
——《如果我們的語言是威士忌》,村上春樹

每次喝酒我都會想起《東邪西毒》中的醉生夢死,我也確信每個人喝酒都是為了忘記某個人、某段回憶。我知道自己喝酒是為了忘記誰,也知道他喝酒是為了忘記她,儘管他從來沒有提起過她。

「醉生夢死,不過是她跟我開的一個玩笑。有些事情你越想忘記,就會記得越牢。當有些事情你無法得到時,你唯一能做的,就是不要忘記。」

而我沒有告訴他的是,酒後的他說過他喜歡我,我不知道他記不記得,但我沒忘記,我倒是忘了自己的回覆,反正這也已經不重要了。

今晚分享Bright Eyes的Lua,其中一首我發現而他很喜歡的歌,他說這首歌讓人傷心,也讓傷心的感覺變很爽。

I got a flask inside my pocket
we can share it on the train.
And if you promise to stay conscious
I will try and do the same.
Well we might die from medication
but we sure killed all the pain.
But what was normal in the evening
by the morning seems insane.

Lost in Translation (2003) by Sofia Coppola

第六章:Hiding Tonight

第三次見面,我們相約在機場的登機櫃檯(是的我們真的要一起去東京)。因為他要上班(實習)的緣故,我們坐星期五晚上的飛機,回程則是星期一的早上,在東京待的時間只有四十八小時,因此行李也非常輕便。

「怎麼又學我啦?」他在我背後說。在沈思的我又被他嚇到,回過神來還是不不明白他的意思。轉身看他才發現他穿著白tee牛仔褲白球鞋,跟我穿的一模一樣。「你不是喜歡民族復古風嗎?」我打趣的問。

等飛機的時候,我跟他說了許多關於家庭帶給我的煩惱,分享了關於我們家最大的秘密,還有我當時所感到的壓力。他雖然很累但還是很用心聽,說既然已經找到穩定的工作,一切都會慢慢好起來,也總有一天會得到家人的理解,不然的話搬出去住也可以。我執拗,但他說的話我總會聽進去。

我其實沒有很抗拒凌晨的航班,因為很容易就能睡著,我們一人一邊耳機,聽著我睡覺聽的歌單進睡。醒來已經差不多到東京,雖然我們各自帶了旅遊書,但一直以來都懶得規劃行程。然後他說不如去淺草寺吧?

一到淺草站就下起雨來,我們因此買了一把透明傘。「這不就是《迷失東京》的情節嗎?」他興奮的說。起初我以為他是來還願的,沒想到他是真的喜歡淺草寺,即使週末的淺草寺很「旅遊景點」、很多人、很擠,他說這裏還是很美。

我帶他到我最喜歡的淺草今半食壽喜燒,他追加了一盤牛肉,再要了冷蕎麥麵,穿著和服的侍應姐姐上菜時,他指著我,她以為那是我要自己一個人吃的,說看不出來我這麼能吃,然後他就在對面一直偷笑。

晚餐吃他最愛的炸豬排飯,那家店不是特別有名但很好吃,他說那是他吃過最新鮮的豬,新鮮得讓他覺得有點罪咎。我們喝著啤酒閒話家常,這次輪到他分享家裡的煩惱,媽媽身體很弱、妹妹在唸大學但還是很幼稚很依賴、爸爸工作很辛苦、拒絕繼承父業而跑去讀法律需要很大的勇氣。

心理學有一個理論,說人總喜歡跟陌生人分享自己的秘密,因為陌生人不會也不可能出賣他,我不確定他跟我分享那麼多是因為我陌生還是熟悉。

Bob: Can you keep a secret? I'm trying to organize a prison break. I'm looking for, like, an accomplice. We have to first get out of this bar, then the hotel, then the city, and then the country. Are you in or you out?
Charlotte: I'm in. I'll go pack my stuff.
Bob: I hope that you've had enough to drink. It's going to take courage.

我想我們的出走真有點像《迷失東京》,不只是因為那場雨,而是我們都帶著許多生活中的煩惱與迷惘,或是為了逃避一些人事物而來到這座城市,期待找到一個答案。我們遇到彼此,我們結伴同遊,我們掏心掏肺,我們動情,我們分享,我們沈溺。歸來或許會繼續煩惱與迷惘,想要逃避的終究還是要面對,但至少我們都收穫了最簡單純粹的快樂回憶。

當然不得不提Radiohead,還記得那是一個天色很好的夏日傍晚,等了許久舞台終於亮起了燈,大螢幕上出現Radiohead各人的模樣,然後Thom Yorke出場,在一片尖叫聲中。他們唱了接近兩小時,聽到最喜歡的Creep和Let Down,我們哭了,也無憾了。

有朋友看完《迷失東京》覺得很失望,抱怨為何男女主角就這樣道別了,我說就是這樣才難得,而這樣也真的已經足夠了。我想或許我說的不是那部電影,而是我們的故事。

兩個人的出走總會讓我想起這首Hiding Tonight,歌曲很慵懶、很溫暖卻也很讓人心疼,這也是我對他的印象。

I'll know the way back, if you know the way
But if you are, I am quite alright, hiding today

In the Mood for Love (2000) by Wong Kar-wai

第七章:難堪的相對

回港後我們有一段時間沒有聯繫,我每天都在思索我們之間到底怎麼了。

《花樣年華》是我們最喜歡的電影,剛認識他的時候他說因為他是半個上海人,潘迪華的上海話讓他覺得很親切,我說我也是,半個。

有一次他問:「周慕雲是為了報復才勾引蘇麗珍嗎?」我不喜歡這個說法。「但他的眼神有點怪怪的,而且不然他的秘密是什麼?」這樣蘇太可憐了吧。

關於兩位主人公的心境,我們每次看完都有新的想法與理解,我們的理解不一定正確(正確即合乎作者的意願,當然如果你信奉作者已死論,就不必在乎作者的想法),畢竟我們沒有經歷過如此複雜的愛情。直到後來才發現,我們某程度上也算把《花》演了一遍,只是我們沒有「演」,那是我們真正的人生。

記得跟他一起坐飛機時,我睡著了,醒來時發現自己的頭靠在他的肩膀上,身上蓋著他的襯衫。我一動不動,透過半瞇半開的眼看他小心翼翼的動靜。

「那是一種難堪的相對
她一直羞低着頭
給他一個接近的機會
他沒有勇氣接近
她調轉身,走了」

記得有一晚我們在民宿看《親切的金子》(是的我們就是重口味),看完後他說:「從這個角度看你很像張曼玉。」(我沒有看過自己的側臉,只知道正面沒有很像張曼玉)我問他我像美的張曼玉還是不美的張曼玉。「這個世界沒有不美的張曼玉。」那是他唯一一次對我不耐煩。

那是我聽過最浪漫的話,但我並沒有以同樣浪漫的話回應,反而選擇裝傻。我想我們不是沒給對方機會,但是就是差那麼一點勇氣。

《花》是一個關於四個人的故事,我們之間也有她和他。

在他臉書找出那位女生不難,看過幾張他們的合照,她是真的很美。然而他從來沒提起過她,就像我們也從來沒有談及我的前度一樣,即使大學生的圈子是那麼小,即使他跟他是臉書上的朋友,即使他也喜歡他分享的那些歌。

我們以為那段旅程可以讓自己放下她和他,但就在那決定性瞬間發現其實還沒有。再說我們本來就是因為放不下前度而喜歡上那首《One More Time, One More Chance》而展開對話的,因為放不下而開始的感情,註定也會因為放不下而結束。

「如果多一張船票,你願不願意跟我一起走?」這是《花》電影原聲帶的開首,我還記得那年推出紀念版黑膠唱片,他在發行那天就去了買,還說要幫我買一張。那夜他迫不及待地把它放上唱盤播放,他說他從這一句開始就一直哭到尾。

我們一直以為如果蘇麗珍願意跟他走,故事就會不一樣,現在終於發現,即使勉強有出走的勇氣,在不適合的時間點,還是不可能有美滿的結局。這大概是王家衛跟我們開的玩笑。

「即使今天不發生,明天也要發生,關鍵問題是不能說服她。至於為什麼不能說服她,是因為我不能說服自己。」
——《國境之南 太陽之西》,村上春樹

《花》上映的時候我還小,最近才得知梁朝偉跟張曼玉因為這部電影也喜歡上了對方,曖昧多年但是沒有開花結果。有一次記者問梁朝偉有沒有一點時間是他最想停留的,他說是他三十八歲的那個時候,因為那時他在拍《花》。

今天分享他最愛的日文歌,Spitz的Robinson,歌詞的中文翻譯雖然有點彆扭,但隱約能意會到那是對一個夏天兩人漫遊的懷念,我想那也是我最想停留的歲月。

Norwegian Wood (2010) by Tran Anh Hung

第八章:然後

然後過了好一陣子,他傳來一張照片,照片中他戴著一隻我介紹他買的手錶,說:「我好喜歡,謝謝你」。

然後我們偶爾跟對方分享近期喜歡的歌,當中或許有對話,也或許沒有。

然後一年後因為臉書的提醒,我再分享了《One more time, one more chance》一遍,說我現在並不需要再一次機會了,但還是感謝這首歌帶給我的奇遇。

他看到了,跟我說「謝謝你,對不起,謝謝你」,我並沒有很懂這句話的意思,又或許我懂但不想面對,然後我說,能認識你這個更我一樣奇怪的人還是很榮幸啦。他說:「不,我們何止怪。」

我從來沒有問過他為何突然變得遙遠,那晚他跟我說那年暑假開始,抑鬱症變嚴重了,現在要吃藥才能勉強面對生活。

然後我們一直分享音樂,直到又一天他說:「我不知道你有沒有同感,但我覺得透過對方分享的音樂,即使沒有話語,我們也好像在分享自己的生活。」我說對,我們就是最陌生卻也最熟悉的人。

然後我告訴他Bob Dylan這個暑假會去東京,那是他第一百場表演,他好興奮,問我會不會去,我卻不敢回答。

然後我遇到Radwimps的這首Me Me She,兩個人在雨中分享雨傘、分享音樂,好不快樂,可最後還是淪為孤獨。他也好喜歡這首歌,還說如果我會買這張唱片的話,也幫他買一張,而他偶爾也會提起那瓶他幫我買但我還沒拿到的Lagavulin。

《挪威的森林》(電影)我初看並沒有很喜歡,大概是太喜歡原著的緣故,而電影確實沒有準確刻畫綠子的倔強、隨性、活潑、敏感卻也某程度上世故的奇怪個性。最近重看,卻覺得電影其實沒那麼糟,尤其是渡邊跟直子的關係,電影的畫面比小說的描述來得真實、唯美。

我一直覺得我像綠子,但在我跟他的關係中,他其實比較像直子,我反而像渡邊,對於過去他比我更看不開。大概我某程度上傷害了他,而真正傷害的他,卻是那位已經離開了他的她。

我們不曾再見,而我也不知道到底何時我們才會準備好再見,但就跟我的Lagavulin跟他的唱片一樣,永遠提醒著對方些什麼,也是對方永遠的債。

點播Radwimps的Me Me S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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